问题: 行政复议中的种类越权和幅度越权
谢谢“省委书记”的回答,但是我还没搞懂的事,“幅度”、“种类”指的是什么呢?谢谢指点!
解答:
幅度越权就是该部门有权,但超过了该幅度作出了行政处罚
比如说派出所最多只能罚款500元,但它罚了600,就是幅度越权
它的前提是该机关或部门有该项权利
种类越权就是该部门无此种权利,但其作出了此种出发
比如说工商所作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其无权吊销营业执照,但其为之,就是种类越权了
它的前提是该机关无权
种类越权与幅度越权常常和行政诉讼的被告与赔偿机关结合在一起考
做题时注意区分有权与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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